業務說明

委託服務辦理須知

一、申請委託服務案件,請填具「技術服務委託單」,或於線上委託平台註冊/登入會員,填妥委託樣品資訊及檢測項目,1.張訂單可建多件樣品,送出訂單後,建議再電話聯繫窗口人員,待本所服務窗口人員審核完成,即可於個人訂單中下載委託單進行列印。委託單簽名與加蓋公司章後,連同樣品寄至本所檢驗中心。本所服務窗口人員收到樣品後,將儘速完成案件辦理,並傳送[繳費通知單]以及安排樣品送至實驗室檢測。 

二、親赴現場辦理者,可繳納現金,遠道者可用通訊方式洽辦。如以支票或匯票付款時,請寄至本所出納室,郵資由委託者自行負擔,支票或匯票抬頭請書明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。如用電匯請依[繳費通知單]的會員專屬匯款帳號匯款。電匯所需手續費用由委託者自行負擔。 

三、委託檢驗送樣樣品重量/體積,以每個項目至少 100 公克(毫升)為原則,且儘量以市售密封完整包裝為主,若有特殊需求,請聯繫本所服務窗口人員。另樣品須特別保存者,應註明保存條件。委託檢驗項目及條件,由委託者自行指定適用範圍。測試方法優先以認證方法、衛福部公告/建議方法、CNS國家標準等進行測試,若有特殊測試條件或檢測方法,請於「技術服務委託單」之特殊需求欄位註明,若需進一步與實驗室討論,可與本所服務窗口人員進一步聯絡。 

四、恕無法接受私人委託之市售完整包裝產品,或委託者送驗非該公司代理或製造之完整包裝產品,但若委託者個人或公司堅持,本所將以產品「一般名」或「代號」註明方式處理,無法顯示製造及/或代理的公司名稱;本所對於收驗之市售完整包裝產品,不負保證該產品真實性之責。同一份委託單登載之樣品測試項目無法分拆報告。 

五、線上辦理委託檢驗,按申請先後順序處理,其完成日期由本所視檢驗項目之需要時間而定,原則上一般件由實驗室收到樣品後14個工作天,少數檢驗項目需要更長的工作天數,收件後隔天起算第一個工作天。 

六、檢驗結果會發給正式報告書,委託者如需副本或英文報告。申請副本,每份酌收工本費100元。申請全英文報告,每份費用1,000元整。 

七、委託者對於檢驗結果有疑問時,除樣品已收回、損壞或數量不敷複驗需要者外,得於收受檢驗報告書一週內查詢或申請複驗。 

八、委託檢驗完成後,剩餘樣品逾期後依本所廢棄物清除方式銷毀,委託者如須收回剩餘樣品,請於委託單註明,可自取或代寄,郵寄費用由委託者支付。